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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条例修改后,有哪些变化?
新版公积金制度最有意义的变化之一,是把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缴存范围。过去,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哪怕收入稳定,也常常因为没有传统劳动关系,被挡在公积金制度之外。如今允许自愿缴存,至少给了他们获取公积金贷款、积累住房专项资金的入口。这是覆盖面的进步,但它并不等于凭空多出一笔单位福利。传统职工通常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灵活就业者往往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缴存额。也就是说,同样每月进入账户2000元,职工可能只从工资中承担一部分,灵活就业者则可能全部自掏腰包。对收入波动较大的人,缴得越多不一定越划算,首先要保证日常现金流和应急资金。真正该算的是三笔账。第一,所在城市连续缴存多久才有贷款资格,中途停缴会不会影响申请;第二,公积金贷款相对商业贷款能节省多少利息,以及当地最高额度能覆盖多少房款;第三,如果短期不买房,租房提取是否方便,额度是否匹配实际租金。举个思路,如果当地要求连续缴存一定期限,而你两三年内有明确购房计划,稳定缴存可能有很强价值;如果收入季节性明显、近期没有住房需求,就要避免为了“占便宜”挤压生活周转金。自愿缴存最大的价值是选择权,不是强迫每个人做同一道题。还有一点很关键,全国制度确定方向,具体缴存基数、比例、贷款额度和停缴规则仍看本地细则。
发布于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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