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奈狸
2天前·项目管理·10年+
我们该不该为了自己在乎的人伤害别人?
我们是受过完整法律教育的一群人,受到中国法律的熏陶,从小很清楚有所为有所不为,因为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奉公守法有约束地生活到现在,道德观念评判标准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们的依法治国策略。直到我看过两部张基龙拍的极具争议性的电视剧,开始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审视这些虚构的剧情。到底应不应该为了自己心爱的人而陷害别人或者杀人呢?我还记得当年评论基龙的重生(2020)时,我做了影视分析。现在,我重新审视这个分析,我觉得如果我是女主,我不希望我活着是以另一个人不活为代价,所以,不管是男主有没杀人,他这个行为应该被制止和谴责。那对于行将就木的人,我们又该不该接受他的主动放弃呢?那恐怕是无奈的选择。如果这个人死得其所,希望另一个人因此活下来,我觉得医生会这样选择。最重要的是尊重这个临终的人的选择,而不是逼迫这个人不活。同样两个患者摆在他面前,时间只允许他救一个的紧急情况,医生会以谁的生存概率更高来预判应该救谁。另一方面,关于犯罪案例,我们关注后会有警示教训来教育年轻一代。但是我们很少从罪犯的角度来看他的犯罪行为。基龙的另一部剧《过来抱抱我》让我看到韩国编剧不一样的思维。他们详细刻画本来人之初性本善的人会产生犯罪行为的历程。我们要做的不只是惩罚,还要防微杜渐,从源头开始杜绝犯罪的可能。从小处着眼,给予有着悲惨命运长期受压迫的人关怀,把他们拉回正途,公正处理恶势力,这样受压迫的人就不会火急跳墙泯灭人性地触犯法律。所以,普法教育和公正处理纠纷很重要。只有在没触犯法律的情况有人可以做主处理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才能从源头控制极端恶劣的行径。我们的大陆法系跟英美法系是有一定的区别。大陆法系强调法律的至高无上性,惩罚是其威慑力的体现,所以会有很严厉不可逆的惩处。英美法系以惩教为目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所以类似的案例会有陪审团不同的判处,严重的罪犯有概率有重生的机会。无论哪种,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对社会进行约束,成就文明安全的社会。众所周知,每位医学院的学生入学的时候都需要宣誓,对生命致以敬畏。外国高校对学医的人设置门槛,入学之前做心理测试。不适合学医的都不会选择,不管这个人有多厉害。那么法律专业的人是否也有这样的门槛和测试机制来避开不适合的人进入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呢?因为掌管中国法律和司法体系的人需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人权社会。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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