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常业
08-16·化工工程师·10年+
罪恶的资本家侄子实习校签了了一家上市公司,实习期工资5000元,管吃住。自己感觉还不错,就想长期在这家企业工作下去了。第一周,按部就班,也不加班,也没有额外的工作,比较满意。然而,好景不长,第二周开始,早上八点上班,一直会工作到第二天凌晨3~4点钟,厂方说这些工作必须要限时完成。有的孩子加班太长以至于流鼻血,而且加班也没有加班费,大家受不了了,纷纷请假或离职。堂堂的上市公司,居然无耻到这种地步,把实习的孩子当成廉价的劳动力,不使白不使,可恶至极,劳动法何在?得知情况后,我们让他毅然决然的离开,不伺候这样的黑心老板。这难道不是强迫劳动的典型案例吗?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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