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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程序员厕所内猝死,竟然认定工伤失败
邢某(化名)在深圳某公司做程序员,2026年4月23日,猝死在厕所内。随后,公司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得到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据悉,邢某今年39岁,和妻子育有两个孩子,夫妻二人都是程序员,在不同公司工作。邢某在现在的公司工作4年,工作强度一直很大,经常加班。4月23日,邢某猝死在公司厕所内。公司出具的《工亡事件报告》显示,11时28分,邢某被发现失去意识,躺坐在马桶上。公司随即使用AED急救并拨打120,12时50分,医生停止抢救,确认邢某死亡。家属申请工伤认定、与公司协商人道主义赔偿。深圳人社局的核心逻辑是邢某当天未到达11楼办公岗位,而是在2楼卫生间被发现,因此不满足“工作岗位”要件。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认为,决定书的“合理性”也就是“卫生间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他指出,如厕是必要的生理需求,工作期间上厕所是劳动者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与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卫生间应视为工作岗位的必要延伸。张建还表示,平时高强度加班可以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但仍须满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条件,核心在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认定,以及加班与伤害、疾病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长期处于高压工作状态,可以间接佐证发病与工作环境的关联。底层打工人的心力交瘁,用身体换收益。终局就是丢了身体,散了钱财。
发布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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