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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银行·产品经理·5年+
我来爆个料
网友爆料:某合伙人退伙后与前东家“对簿公堂”!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中炬(广州)某事务所(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某所”)与袁某甲合伙企业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判决书显示,袁某甲原系某所合伙人,2022年12月6日完成退伙变更登记。退伙后,双方根据签署的《合伙人合作及散伙协议书》约定,成立微信群委托第三方对袁某甲退伙前的合伙人权益进行清算。经多次核算,确认袁某甲应收款项为136,939.2元,扣减股本金30,000元后,尚需支付106,939.2元。因某所、成某(执行事务合伙人)未支付上述款项,袁某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退伙清算款及利息。合伙退伙讲究书面清算约定,合伙人退出时,哪些细节一定要落实到协议里避免后续打官司?
发布于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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