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眼星河12138
08-13·AI领域创作者
广东一员工擅自离职,被判赔偿2000元
广东东莞一员工黄某,没办任何手续就擅自离岗了。他在一个不可替代的岗位上,人一走生产线直接停了。企业紧急招聘补员,花了2000块加急费。仲裁庭判了,黄某得赔这2000块。说走就走,是要付出代价的。劳动合同法写得明明白白,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没通知就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得赔。黄某就是没当回事,结果2000块的教训就来了。“闪辞”在职场里太常见了,尤其是年轻人,不爽就走。但仲裁庭的提醒很实在:离职是权利,但不能任性。2000块不多,但足够让很多人记住这个教训。辞职之前先想想,你的岗位有没有不可替代性,你走了公司会不会有损失。
发布于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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