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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法务·5年+
哪些时刻最能治愈刚下班的你
培训变相惩罚:法院判决分析
做了5年律所市场,见过公司逼员工走的各种套路,但广州这个案子,离谱程度能排进前三。据《广州日报》8月10日报道,深圳某科技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杨某,2025年8月被公司以"考核不达标"为由,要求去深圳参加5天脱岗培训。什么培训?每天看3-4小时网课没人带,剩下时间把60页考核制度抄5遍——一天300页,外加写1000字总结。公司还不提供住宿,杨某每天广深往返。第一次硬扛下来了,公司又来第二期,内容一模一样。杨某拒绝参加,但照常回原岗位打卡。公司直接以"连续旷工3天"为由开除。杨某申请仲裁,越秀区法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均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赔偿87000余元,另补差旅费差额1700余元。法官说得很清楚,三个点值得所有打工人记住:❶ 培训内容必须与岗位能力提升相关。机械抄制度300页,跟销售能力没有半毛钱关系,法院认定"有变相惩罚之嫌"。公司行使用工管理权,合法是底线,合理是关键——不是盖个"培训"的章就能为所欲为。❷ 单独针对一个人、不提供异地基本保障,本身就说明问题。同期其他需要培训的员工没被要求异地参训,偏偏杨某一个人被发配深圳还不报销住宿,法院认为这是"明显的针对性"。差别对待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证据。❸ 员工对不合理指令有异议权。杨某明确提出了异议,并且回原岗位正常打卡,不是"无正当理由旷工",而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维护。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旷工,这个认知很多打工人没有。在律所这些年,类似的咨询太多了——调岗降薪、发配边缘岗位、安排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本质都是逼你自己走,省一笔补偿金。但越来越多的法院判决在明确一个信号:用工自主权不是"整人自由",合理性审查正在成为司法实践的常态。遇到这种情况,记住三件事:书面提异议留痕、正常打卡别缺勤、保存培训通知和沟通记录。别赌气不去,也别默默忍受——法律保护的是"理性维权"的人。你们公司有没有用"培训""调岗""考核"逼过人走?最后是怎么走的?评论区聊聊 💬
发布于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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