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灰
08-08·后端开发·10年+
大厂打工人,恋爱和工作怎么平衡?
禁止办公室恋爱这条款,一直就是个法律空炮?不少公司的员工手册里有这条,很多人看到都当正式规定遵守了。法治日报8月1日报道的案例说明,这种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大概率无效。某销售员工年度业绩超280万排名第二,公司以“违反禁止办公室恋爱规定”为由拒发15万购车奖励,两审均败诉,奖金全额发放。这已经不是第一例了。此前多个类似判例,企业以员工与同事恋爱为由辞退,法院认定干涉婚恋自由,企业构成违法解除并需支付赔偿。互联网大厂、快消、金融这些行业,接触密度高,跨部门、上下级的恋情本来就是高频事件。把“禁止恋爱”写进手册,与其说是在管理,不如说是给双方都架了一个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真正合理的管理边界是回避制度,上下级关系、直接利益冲突岗位要主动申报、调整,这是有效的;但恋爱本身是个人权利,和KPI无关。这个判例出来,感觉挺多人悄悄松了口气。你们公司有这类条款吗,执行上是怎么处理的?
发布于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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