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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方桃子”代言美瞳广告涉嫌违法已下线
官方没明说具体原因,但对照《广告法》一看,全是雷。美瞳是什么?第三类医疗器械。广告法第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医疗器械禁止代言人推荐。偏偏“方桃子”在视频里用第一人称说“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她一个虚拟人,连眼球都没有,拿什么去感知“舒服”?这跟“虚假宣传”就差一步之遥。这次翻车其实说明一个道理:用“真人代言”的旧脚本去套AI,走不通。那怎么办?转产品推广。区别在哪?代言是“我用了,真好,你也买”。推广是“这个东西有这些特点,你看适不适合你”。前者靠信任,后者靠信息。AI做不了前者,但做后者简直完美。设想一下这个画面:你刷到一个短视频,“方桃子”对着镜头拆开一副美瞳包装,展示花纹细节,讲解透氧率参数,甚至用动画模拟镜片在眼球上的贴合状态。她不戴,但她把产品拆解得明明白白。这不比一个明星举着瓶子说“好好用”更让人信服?品牌方如果想玩大一点,可以做“方桃子”联名款。包装上印她的形象,甚至出数字藏品。粉丝买的是产品,也是参与感。还可以搞一场线上虚拟见面会,“方桃子”亲自演示新品,实时互动。产品认知?这不就扩散开了。当然,有些赛道暂时别碰。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这些领域监管部门盯得紧。美妆、快消、3C数码,空间大得多。AI营销刚起步,翻个车不丢人。丢人的是翻完车还不知道怎么调整方向。方向对了,AI在推广这条路上能跑得比真人快得多。你觉得呢?如果“方桃子”出一个美瞳拆解视频,你会看吗?
发布于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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