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七八事儿
07-07·银行·产品经理·5年+
我来爆个料
网友爆料:一家银行三年违法放贷,涉案13人,员工喊冤2016到2019年,吉林双辽吉银村镇银行上到董事长、下到客户经理,形成了一条违法放贷流水线。时任副行长谢某在董事长授意下,直接下令跳过贷前调查,仅凭借款方提供的资料就放款。三年间,182笔贷款中162笔变成坏账,损失高达6.2个亿!这家银行资本金才刚过1亿啊!一审判决后,5名员工上诉,理由全是——“领导拿开除威胁我,我不敢不签”。听起来挺冤对吧?但二审法院明确说:不构成胁从犯!为什么?法院指出——胁从犯认定必须具有现实紧迫性,就是“来不及逃避”才行。但这些员工办了数十笔贷款,时间跨度好几年,根本不是一次两次被逼的。所谓的“不签字就开除”,只是一次性的语言威胁,不具有紧迫性。你有大把时间可以辞职、可以举报,但你选择了继续干。法院还强调:贷款真实性的审核责任,根源就在你们客户经理身上,递了不实资料,就得担责!最终13人全部定罪,只有副行长一人判了实刑四年六个月,其余12人缓刑。“领导逼我做” 不再是免罪理由,金融从业者该守住哪些法律底线?
发布于 山西
分享
1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