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帘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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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节能与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多部门发布最新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多项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其中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纯电动商用车、插混(含增程式)、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全部废止,新旧存量车辆均需按标准缴税。政策调整核心是促进税收公平,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超50%,产业趋于成熟,无需持续税收扶持。值得注意的是,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在征税范围内,依旧免征车船税。后续车船税可由车险机构代收,也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线下办税大厅自行申报,按年一次性缴纳。此次调整仅针对商用及节能车型,私家纯电、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受影响。
发布于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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