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的大乔在刷题
07-01·行政·5年+
昨天听说有位同事,到期了
这是他第二次到期,理论上公司应该要和他签无固定合同。但是公司抖了个机灵,想再签他两年,而不是无固定合同,而且没有赔偿。公司想真好,既要又要,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操作。一般情况是,如果不签无固定合同,需要给赔偿的。但是这家公司就是这么任性。我深刻感觉到公司的残酷和格局,就这么一种管理水平,难道投资人们看不到吗?为什么还要他继续主管呢?打工人其实一直是弱势群体,公司不好的时候,他可以让你滚。大赚的时候,也和你没有关系。年龄大了要滚,身体不行了要滚。打工人的正当权利无从保障!特别说明一下,这个公司的CEO不是创始人,相当于职业经理人。
发布于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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