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密
06-25·运营总监·10年+
跨境贸易中的强制销毁要求
跨境贸易中,进口退货、滞销、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有一条特殊规则:部分商品须在监管下销毁,而非退货或转卖。以进口食品为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应销毁或退运。但退运手续繁琐、成本高昂,多数企业选择销毁。关键点在于:销毁必须在海关监管下进行。进口商需向海关申请监销,由海关人员到场监督销毁过程并出具监销证明。未经海关监销而自行处置,可能被视为擅自处理罚没或扣留货物,面临行政处罚。进口化妆品、药品、保健品同样适用类似规定——不合格批次须在监管下销毁,确保产品不再进入流通。跨境销毁还有一个特殊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国外品牌方通常要求退货或不合格产品在本地销毁并提供证明,以保护品牌形象——这是品牌授权合同中的常见条款。近年来海关监管日趋严格,销毁监销执行力度持续加大。进口企业需提前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因处置不当影响企业信用记录。简单说:进口货不是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监管在场才能画句号。
发布于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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