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峰
08-18 · 北京中律捷
建工案例|必招未招工程,合同无效仍可按约定结算1200万政府基建项目,属于法定必须招标工程,未招标致使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想按审计定额压价结算。法院裁判:审计不等于民事结算依据,工程质量合格,可参照合同约定总价结算。提示:政府国企项目不可省略招投标;合同无效,质量合格,优先按双方约定价款结算。
发布于 未知
分享
2
赞
未登录
友善发言
评论
加载中
下载脉脉APP,成就职业梦想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客服电话:400 065 0808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邮箱/客服邮箱:maimai@taou.com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相关违规信息举报电话:400 065 0808,举报邮箱:maimai@taou.com
个人/企业等被诽谤侮辱、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等被侵犯、网络谣言的举报地址:maimai.cn/tousu | 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投诉专区
京ICP备12005786号-1copyright©maim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