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新勇
08-18 · 社会与公益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柏杨坝法庭审结一起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判决承诺捐款10万元给家乡修路又反悔的当事人足额支付10万元捐赠款,因为“公益捐赠”一经承诺签字,不得在非法定免责情形下单方撤销。
发布于 陕西
分享
评论
赞
未登录
友善发言
评论
加载中
下载脉脉APP,成就职业梦想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客服电话:400 065 0808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邮箱/客服邮箱:maimai@taou.com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相关违规信息举报电话:400 065 0808,举报邮箱:maimai@taou.com
个人/企业等被诽谤侮辱、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等被侵犯、网络谣言的举报地址:maimai.cn/tousu | 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投诉专区
京ICP备12005786号-1copyright©maim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