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沁
08-15 · CHO
招聘歧视-女性婚育
这是外企的招聘要求,对,是外企,不是中国民企。所以说中国民企对女性的歧视,已经成功影响外企了。“没有生育风险”一,视生育是一种风险已经是对女性极度侮辱二,有子宫有生育能力就有可能生育,不管是未婚未育,已婚未育还是已婚已育。所以究竟如何去“证明”求职者不会生育,没有“生育风险”呢?我看到这种招聘条件,真的觉得很恶心。我理解企业对员工稳定性有顾虑,觉得女性怀孕生育需要产假会影响工作进度,人手分配问题。但歧视女性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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