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绅玉
08-15 · 凌川商才教育
董宇辉及丈母娘饭圈团伙涉嫌多项刑法犯罪,实名举报人雍绅玉遭遇打击报复,刑事坐牢+民事每人50万赔偿要你们坐牢,拒绝和解,刑事公诉公开庭审审判本人为实名举报人雍绅玉,因如实开展多项社会问题实名举报,遭到以保定失信被执行人王月会(涵姐杂谈)为首的饭圈团伙有组织打击报复。王月会本身属于失信老赖,背负多份限高、强制执行文书,还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开展P2B放高利贷的相关线索。该团伙勾结大明白二帅、疯狂叁哥(孙利)、天水文旅推介官曹佩莉、竹林听风鸣(王满)、千亿圣人无名、赏花论道,共七名粉头,打着董宇辉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实施系列违法行径。此前本人实名举报天水文旅推介官曹佩莉存在不当使用党旗进行商业宣传的相关问题之后,报复接踵而至。王月会牵头组织团伙,还编造本人精神异常,以此企图敲诈索要一万元。本人拒绝任何无理钱财诉求,坚决要求通过公开庭审,依法追究该七名团伙成员全部刑事责任。该团伙还进行报警操作,致使本人被问询长达十小时。董宇辉所属公司还发起多轮非法投诉,针对本人客观真实的举报内容批量投诉,造成账号限流、功能受限。其中疯狂叁哥(孙利)报警后,公安机关核查后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北京公安已经对该七人出具行政立案告知书,案件现已移送,申请转为刑事立案。同时将线索报送扫黑除恶受理渠道、国家网信办、公安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职能部门,并且向22家官方媒体递交爆料材料,静待刑事公诉程序推进。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案属于多人组织化、跨平台大规模网络施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符合自诉转公诉条件,由公安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2、《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网络空间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团伙长期线上滋扰围攻,满足本罪适用条件3、《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法律明确保护实名举报人,严禁打击报复检举人。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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