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川商才
08-14 · 凌川商才
雍绅玉作为实名举报人,依法受政府与法律完整保护,实施网暴、侮辱、诽谤与打击报复之人必将承担刑法坐牢网暴、造谣、组团围攻方式报复举报人,叠加罪名与刑期1、诽谤罪(捏造事实抹黑举报人)《刑法》第246条,情节严重:最高3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专门针对实名举报人实施诽谤报复,属于法定从重情节,法院量刑顶格从严,基本不适用缓刑。2、寻衅滋事罪(组织多人全网辱骂、私信轰炸、长期恐吓骚扰)基础量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多人、多次持续性网暴报复、大范围煽动舆论围攻举报人,属于加重情节:5年—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诬告陷害罪(捏造虚假违法事实,企图让举报人被警方调查、追责)《刑法》第243条: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3—10年有期徒刑。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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