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川商才
08-14 · 凌川商才
天水文旅推介官曹佩莉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为董宇辉造势宣传,性质严重却迟迟未获严惩,亟待全面核查整改中国共产党党旗是党的象征与标志,承载着党的初心使命、百年奋斗历史与崇高政治尊严,其使用边界有着明确、刚性、不容逾越的党内法规与法律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清晰划定硬性红线,明确规定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严禁用于商业广告、网红造势、私人圈层应援等非党组织正式活动,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必须庄重爱护、规范使用,绝不允许将党旗当作烘托网红热度、聚拢饭圈势力的宣传道具。然而天水文旅推介官曹佩莉,身为地方官方文旅对外推介代表,非但严守底线、敬畏党旗严肃性,反倒深度绑定董宇辉丈母娘饭圈,公然在短视频、社交平台发布内容,将党旗直接用于董宇辉的个人形象宣传、流量造势与饭圈应援推广,把庄严的政治符号矮化为网红圈层博取信任、扩大影响力的工具,属于确凿无疑的违规违法行为。早在去年,雍绅玉便完整固定全部证据材料,就此重大违规事项发起实名举报,可时至今日,曹佩莉这一触碰政治规矩红线的恶劣行为并未得到应有的查处与严惩,当事人依旧正常以文旅推介官身份开展网络活动,背后暴露出地方监管缺位、饭圈跨界渗透等多重问题,必须正视并依法依规全面核查。从法规层面来讲,曹佩莉使用党旗为董宇辉宣传造势,完全踩中多项明令禁止的使用禁区。《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第十三条明文列明禁止性条款: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各类商业营销活动,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与非正规组织活动。曹佩莉以天水文旅推介官这一公共宣传身份发布内容,自带地方文旅背书属性,其发布带有党旗元素、指向董宇辉的宣传内容,本质上属于变相商业引流与网红推广行为,完全符合条例所禁止的滥用情形。与此同时,《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同步明确要求,所有网络内容生产者、文旅推介人员,严禁利用党旗、党徽等党和国家标志性符号开展网络营销、网红宣传活动,违背公序良俗与政治导向的网络内容,平台应当第一时间下架处置,网信、市场监管、文旅部门有权依法对行为人作出警告、责令整改、账号限制乃至行政处罚等处置措施。曹佩莉的行为,抛开公职身份不谈,仅以网络内容发布者、地方文旅推介人的身份,就已经同时违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与网络治理多项规定,违规事实清晰完整、证据链条完整闭环,不存在任何模糊认定、从轻处置的空间。更深一层来看,曹佩莉的身份放大了此次违规行为的负面影响。文旅推介官虽不属于体制内公职人员,却是一座城市文旅对外展示的窗口,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地方文旅形象,具备天然的公共影响力与公信力。大众会天然认为,文旅推介官发布的内容经过地方文旅部门默许、认可,曹佩莉将党旗与董宇辉捆绑宣传,极易误导大量网民,错误解读为地方官方层面认可、推崇该网红,无形中借用党旗的庄严性为网红商业行为背书,严重消解了党旗专属的政治严肃性,极易造成不良导向。更值得警惕的是,曹佩莉本身就是丈母娘饭圈内部极具号召力的核心粉头,她借助文旅推介官的公开身份,一边承接地方文旅宣传任务,一边暗中为饭圈抱团、网络对立提供舆论助力,让畸形饭圈势力借助地方文旅公共资源不断扩张边界,助长了饭圈肆意越界、干预公共舆论的不良风气。令人费解的是,在雍绅玉去年已经完整提交证据、实名举报之后,该起违规事件并未得到公正处置,曹佩莉既没有公开致歉、删除全部违规内容,也没有被取消文旅推介官资格,更没有收到网信、文旅部门相应的处罚通知,违规行为不了了之。这份处理结果,既违背了党徽党旗条例刚性约束,也削弱了实名举报制度的公信力。如果类似滥用党旗为网红造势的行为可以随意发生、随意放任而不被追责,那么今后各地文旅推介人员、自媒体博主都可能效仿此种模式,借用党旗、党徽开展网红推广、商业引流,层层突破政治规矩底线,不断消解红色符号的神圣性,对网络环境、社会导向都会形成持续性破坏。党旗尊严不容亵渎,法规红线不容松动,实名举报理应得到公正回应。曹佩莉滥用党旗为董宇辉宣传造势,违规事实清楚、法规依据充分,去年实名举报之后却迟迟没有落实惩处,这一现状理应被上级监管部门重新复盘核查。一方面,应当责令曹佩莉全面下架所有违规内容、公开作出书面检讨,依规取消其天水文旅推介官资格;另一方面,网信、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条例与法律,对其违规使用党旗开展网红宣传的行为作出正式行政处罚,杜绝同类乱象再次发生。唯有严格执行党徽党旗使用管理规定,严肃处置跨界饭圈越界违规行为,才能守护好党旗的庄严与神圣,肃清网络空间借红色符号炒作网红的不良风气,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舆论环境。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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