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川商才
08-11 · 凌川商才
合法的舆论监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完全受保护公开陈述自己的遭遇、监督违约违法行为,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民事纠纷中的违约行为、商家的违法违规经营,公民同样有权进行客观陈述和舆论监督。只要你说的都是事实、有证据支撑,没有恶意诋毁、没有泄露隐私,就属于正常的维权发声,完全受法律保护,不用怕对方 “告你”。对方说 “你发我就告你诽谤”,很多时候只是吓唬你,就是吃准了你不懂法、怕惹事。真闹到法院,只要你证据扎实,法院也不会支持他。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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