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新勇
08-09 · 社会与公益
民政部公布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不得称为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代表机构负责人称为主任、副主任。
发布于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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