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立
08-08 · 万物云
惠州女童坠楼,物业被判赔13万。
惠州女童坠楼,物业被判赔13万看完这起判决,无数物业同行彻底心寒。整件事的真相很简单:孩子因家长监护缺失,独自出门、独自乘坐电梯,最终从14楼公共窗户意外坠亡。可最终追责赔钱的,却是物业公司。判决理由:窗户没有限位器,监控未及时发现异常。作为从业多年的物业人,我心里五味杂陈。这栋楼从开发商交付之日起,原本就没有窗户限位器。我翻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的职责,只是维护园区现有设施设备。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要求物业自费加装楼盘原始缺失的硬件设施。不加限位器,出事物业担责赔偿;想要加装限位器,没有经费、没有权限、业主不愿出资。进退两难,已成物业行业常态。这些年,类似的判决越来越多。业主监护不当、个人疏忽、开发商设计缺陷,最后所有风险、所有责任,全部由物业兜底买单。家里被盗、地面摔倒、车辆剐蹭、意外事故,只要在小区发生,总能判物业承担部分责任。直接导致小区公众责任险年年暴涨,很多小区甚至被保险公司直接拉黑拒保。有人调侃:按照这个逻辑,以后任何意外,是不是都能归咎于物业防护不到位?物业只是服务单位,不是无限责任保险公司。司法可以温情,但权责必须分明。一味和稀泥式的判决,看似安抚了情绪,实则正在一点点摧毁整个物业行业的生存根基。当所有一线物业人都不敢干、不愿干、拼命逃离,最后受损的,终将是每一位业主的居住品质与生活保障。#物业人心声 #物业行业真相 #惠州坠楼事件 #物业管理权责 #基层物业太难了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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