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新
08-06 · HR转型实践,前知历史、后晓AI、中通人和、略懂一二
董事和高管绩效薪酬后置支付和止付追索制度
8月3日,半导体显示器件制造商惠科股份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面向国企薪酬绩效管理方式看齐。1、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2、绩效薪酬的一部分每月预发,另一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4、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发布于 北京
分享
2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