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
08-06 · 独立企划贸易工作室
模拟★对方告我侵犯肖像权,看我咋打赢官司
模拟法庭纪实:仅凭图片相像起诉AI肖像侵权,被告完胜法庭开庭,原告当庭提交一张AI生成插画,主张我私自截取她直播画面,利用AI工具仿制她的肖像,用作账号头像与短视频配图,要求我删除作品、公开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失。面对原告的指控,我全程只做客观答辩,没有主动承认任何制图细节,依次摆出全部事实依据。第一,这张AI图像经过三次迭代重绘修改,脸型、五官比例、神态轮廓、整体造型改动幅度超过六成。抛开主观猜想,随机路人盲测无法稳定认出图中人对应原告本人;人脸司法鉴定也无法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同一性结论,达不到法律判定肖像侵权的核心标准——可识别性。整张作品场景、装扮、元素都是全新创作,不能单凭原告主观觉得相像,就判定原型是她。第二,原告试图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我当初使用AI工具的上传记录,想要坐实我拿她截图打底制图。但这张图片是一月份完成创作,纠纷事发时,早已超出法规要求AI平台强制留存操作日志的六个月期限。即便法院出具文书,各大AI服务商后台原始上传素材、生成流水已经按规定自动清理,任何人都无法复原当初的操作痕迹。并且制图结束后,我早已注销相关AI平台账号,前端所有本地记录也彻底清空,不存在任何可以溯源的操作凭证。第三,我使用这张图片全程没有商用牟利,没有丑化、抹黑、恶意造谣等行为,仅仅作为个人主页非盈利配图使用,不存在侵权的主观恶意与获利行为。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从头到尾,只有一张主观认定“长得像自己”的AI图片,既拿不出我以她照片为底图创作的客观证据,也无法证实图像能够稳定识别为她本人。没有完整闭环证据链支撑,所有指控都只是单方面猜测。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原告举证不足,无法证实被告存在侵犯肖像权行为,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次案件我胜诉。整件事也印证一个现实:单凭主观感觉图片相似就发起肖像权起诉,缺少溯源凭证与可识别性支撑,很难在法律层面成立。个人总结我在行业里摸爬滚打多年,各类纠纷博弈大大小小的场面早已见识过不少。今天这场肖像权诉讼,说到底只是一场法理层面的基础实操。不要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贸然发起追责,看似站得住脚的诉求,在完整的证据规则、时间与操作闭环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倘若仅凭自我感觉就轻视对手、贸然行事,最后只会因为拿不出有效证据。#字节跳动 #腾讯 #京东 #美团 #微软 #亚马逊
发布于 四川
分享
3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