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金融律师
08-04 · 上海宇岳律师事务所
彭诉中信信托营业信托纠纷案
案号:(2016)京0105民初11xxx号案件事实:彭认购中信信托"27号信托计划"B类份额300万元,该计划为结构化产品(A类固定收益6.4%,B类无固定收益),存续期12个月,募集4.455亿元。后因证券市场下跌,信托净值跌至87.63元,清算后彭伟仅获779万余元。彭伟主张中信信托违约,包括:A类保底条款违规、未充分提示风险、未及时披露净值、未有效监督投资顾问。裁判结果: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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