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杨东律师
08-04 ·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
预防冤案:惯性思维
冤假错案的预防与纠正||冤假错案的成因:错误的惯性思维。很多人以为:冤假错案,都是司法人员故意枉法、徇私舞弊!大错特错!多数冤错案,没有恶意徇私,只有致命惯性。一套固化的错误办案思维,就能把证据完整、事实清晰的普通案件,一步步推向冤案深渊,毁掉普通人的一生!今天,我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拆解司法实务中最致命、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五大办案惯性思维,每一个都是冤案的直接导火索,所有人务必认真听完#律师#法律咨询#宋杨东律师#惯性思维#冤假错案#冤案#假案#错案#翻案
发布于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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