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尧
08-03 · 北京良机互优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合伙人
试用期裁人?
某脉:小米试用期裁人太突然 试用期答辩刚结束就收到通知,这个落差确实很难消化。 帖子称,自己社招进入小米,已经完成阶段性交付,却在试用期答辩后被告知解除;HRBP表示提前三天通知无需赔偿,直属领导则提到“需要背名额”。以上均为发帖人个人叙述,未经公司确认。 评论里有人提醒,不要在转正前轻易签署解除协议,以免后续求职被误解;也有人分享自己曾因上级不了解工作就被卡,最终由其他负责人保下。 另一条评论提到“试用期0.5N”,但具体能否主张仍取决于合同、证据与实际解除理由。 这类情况最关键的不是情绪争执,而是工作交付、反馈记录和沟通留痕。 如果答辩通过仍被解除,你会先谈补偿,还是先要求书面说明理由?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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