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
07-28 · 前小红书
行业研究
小红书IPO遭前员工实名举报当事人发声
前小红书技术负责人实名讲述期权前解约遭遇
近期看到小红书前同事姜东实名分享了自己完整的维权经历和判决书原文。 作为小红书早期核心技术负责人,通过其描述,他的遭遇和我的经历存在大量共性,但姜同学的判决诉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这也是我对过往找我求助的几十名前小红书员工劝说其谨慎走诉讼途径的原因之一。但我们同样直面境内外VIE主体、期权协议、劳动解除节点相关系列疑问。 本人尊重所有司法生效判决。仅基于前同事公开披露的判决书内容进行思考,庭审中小红书的四项抗辩逻辑,存在明显待解释的矛盾点:1. 庭审中境内书行科技当庭表述创始人毛文超与公司无关联,但工商档案可佐证,毛文超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集团实际控制人,境外期权主体、境内用工主体同属一套运营体系;2. 入职Offer明确载明80万股境外公司期权,明确与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庭审中小红书却主张Offer失效、期权归属境外主体,境内公司无需承担兑付责任;3. 创始人毛文超和瞿芳双人签字的6万股年度期权授予文件,庭审直接否认效力,同时以劳动关系终止格式条款,全部清零员工86万股未行权期权;4.劳动关系解除时间,距离首期期权归属节点仅剩余8天。整套激励制度对员工约束明确,但企业以主体架构切割方式隔离责任。 目前两起完全独立、不同岗位、不同时期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高度一致的庭审抗辩逻辑,足以说明相关争议并非单一偶发事件。 而从文中所展示的86万股期权来看,根据目前各大媒体公布的小红书期权估值,价值早已经过亿。高级技术人才尚且存在此类权益争议,也让我更加关注普通员工在股权激励中的权益保障问题。 此前我表态愿意留出时间,期待小红书落实对外承诺的人事制度第三方核查。我们持续等待企业针对一系列员工期权、境内外主体没有关系等相关疑问,给出公开、完整的回应。完整经历大家可以移步原文。声明:1. 本文全部转载自网络公开内容及当事人姜东本人公开披露素材,本人不对他人个案真实性做任何担保。2. 本文仅做信息转述、现象对比、客观探讨,无捏造、夸大、诋毁、造谣的意图。3. 本人完全尊重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仅针对企业公开信息与庭审抗辩口径的客观差异提出行业层面疑问。4. 本文所有内容仅作职场经验交流、行业合规探讨,不构成任何追责、指控、侵权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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