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
07-23 · 前小红书
行业研究
小红书HR今致电邀约我见面,我的立场不变
今日一早我发布《否认传闻不等于消解疑问,小红书要做的是正视与反思》后,上午11点多,我在小红书公司在职时期对接的前HRbp致电联系我。 早年共事我们相处融洽,后续对方因岗位要求身不由己卷入纠纷并被调整不再与我岗位配合,我俩过往聊天记录也曾被小红书公司用作庭审证据(但还好法院并未采纳)。我理解普通打工人的职场无奈,通话中接纳了对方个人致歉,告知其无需背负心理负担,私人过往就此翻篇。 本次来电为公司安排,提出邀约线下见面沟通,同行还有平台部流程同事。我已明确拒绝所有线下会面,也不添加私人联系方式,所有诉求均在公开平台发表。 前几天小红书公司单方面接受某财新媒体采访,对外仍作出我业绩不达标的表述,该说法与本人完整业绩记录相悖,这种单方面对外歪曲判决事实的行为,我认为是极大的不尊重。 我本人在此重申,我与小红书的诉讼已全部结束,判决赔偿已完成;此次发声的诉求不变,不索要任何额外物质补偿:1. 对外:希望公司正视用工乱象,停止打压、排挤员工,善待全体从业者;2. 对内:完整复盘当年侵害我权益的全部事件,针对HR负责人邓云璐、HRbp***相关违规处置行为开展专项调查,厘清林某招聘事故、绩效互评内容外泄、无合理理由调岗打压、恶意调整客户抬高业绩指标等问题,相关责任人承担对应责任,并正式向我致歉。 全部事实、证据、IPO相关质疑已在上一篇文章完整公开,无需线下重复沟通。企业若有正式整改协商意向,请发送加盖公章的书面函件对接。 基于目前企业对外披露的资本动态,我将暂缓舆论层面的持续输出,给予企业充足的自查窗口期与自我反思空间。此举,是尊重市场、尊重行业和良好营商环境的克制与善意。 本次通话全程录音留存,我配有律师团队,若后续出现歪曲、抹黑行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至于网传的“某公司正联系员工和解,补发期权”,我的诉讼已结束,不需要任何额外物质赔偿,截止此刻,身边在诉讼的同事反映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发布于 四川
1060
505
2105
未登录
友善发言
评论
加载中
下载脉脉APP,成就职业梦想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客服电话:400 065 0808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邮箱/客服邮箱:maimai@taou.com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相关违规信息举报电话:400 065 0808,举报邮箱:maimai@taou.com
个人/企业等被诽谤侮辱、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等被侵犯、网络谣言的举报地址:maimai.cn/tousu | 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投诉专区
京ICP备12005786号-1copyright©maim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