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会
07-17 · 实习律师 | 专注离职、竞业和期权等劳动纠纷
劳动法
工伤认定书写了谁,谁就得赔?法院:不一定
异地用工,公司没在当地设分公司,社保怎么办?找第三方代缴,看起来完美。但万一员工发生工伤,谁来赔?一、案例案例一:代缴机构不用赔,实际用工单位赔案号:(2019)皖01民终2844号明基公司委托万鑫公司代缴员工社保。员工陆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决定书》上写着申请单位是万鑫公司,还说陆某是万鑫派遣到明基的。一审判万鑫赔。二审直接改判:明基公司赔。理由:《认定工伤决定书》上写的派遣关系,跟实际情况不符。实际是明基在用这个人,陆某跟万鑫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决定书上的记载不影响工伤认定结果,但不能当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案例二:代缴机构要赔案号:(2025)湘01民终12719号同样是代缴,员工请求代缴机构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金,法院支持了。区别在哪?这家代缴机构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还主动为员工申领了工伤待遇。法院由此认定,员工和代缴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到底谁赔?关键看这几点《认定工伤决定书》上的劳动关系记载,如果跟事实不符,不能当证据用。最终谁赔,看的是实际用工关系。但代缴机构自己“认了”,没提异议、还帮忙申领待遇,那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自己背上工伤赔偿的锅。二、建议代缴协议必须写清楚:明确约定,代缴机构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劳动者通过主张劳动关系从代缴机构拿到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代缴机构有权全额向用人单位追偿。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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