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奎
07-15 · 中小企业政策服务咨询管理专家
商标制度设立初衷:区分商品来源、激励原创设计,不是用来垄断公有文化素材。传统纹样属于公共领域素材,任何主体不能通过细微修改、注册防御商标,将全民文化财富私有化。LV批量诉讼试图独占公共纹样,违背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保护原创,而非圈占公共资源的立法本源。我们从来不排斥保护知识产权,也完全认可文化本身是互通共享的。但我们坚决不能接受的是:外资品牌拿走了我们的文化瑰宝,抢占了我们的公共资源。然后反过头来,利用这套规则去打压正在成长的国货。甚至试图倒逼我们的监管部门做出让步。这种行为或许在法律上是“合规”的。但在商业伦理和文化归属上,确是彻头彻尾的越界。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LV系列商标维权风波,不止是一场商业纠纷,更是一堂全民知识产权警示课。法律保护合法确权的商标,跨界仿冒图案终将承担巨额赔偿。而千年东方传统纹样被海外品牌抢先布局,更提醒我们:本土文化、原创设计亟需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保护。不抄袭他人创意,不忽视自有文化产权,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个市场主体、每位国人的必修课。
发布于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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