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坤
07-06 · 上海佰异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务经理
惊天反转!派遣员工签竞业限制,一审败诉
很多职场人和企业都搞不懂劳务派遣模式下,用工单位能不能和员工签竞业限制?今天结合上海真实终审判例,一次性讲透彻!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保密义务、竞业限制条款常规认知里,仅劳务派遣公司有权签订实际用工单位无权插手,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固有想法但真实司法判例直接打破固有思维👇判例案号:(2023)沪01民终5678号案件全过程员工杨某由B劳务派遣公司外派至A公司就职在职期间,A公司直接与杨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杨某离职后,入职同行业竞品C公司A公司立刻起诉,主张杨某违反约定,索要违约赔偿一审判决:驳回诉求,判定协议无效法院给出三大核心理由1. 主体不符:A公司只是实际用工单位,并非法定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竞业限制的合法主体资格2. 权责冲突: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公司,离职后派遣公司有权统筹安排员工就业,私下签订竞业协议,严重侵犯派遣公司合法权益3. 岗位定性:劳务派遣仅限临时、辅助、替代类基础岗位,本就不属于竞业限制约束人群范畴,约定本身违背立法初衷一审宣判后A公司败诉,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二审惊天大反转:协议合法有效,员工需履约1. 用工分离特殊性:派遣用工存在用工与劳动关系分离的特点,商业秘密、核心知识产权大多归实际用工单位所有,接触机密的也都是外派员工,签订竞业协议贴合立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初衷2. 法律无明令禁止:现行劳动合同法仅规范常规竞业限制,从未明令禁止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法无禁止即可为两大人群实用忠告✅【企业管理者】若外派员工接触公司核心机密、核心技术、客户资源切勿单纯依赖劳务派遣公司约束员工务必直接与派遣员工签订正规竞业限制协议,提前筑牢风控防线,守住企业核心竞争力✅【职场打工人(派遣岗)】入职外派企业一定要仔细核对签署文件切勿盲目签字!一旦签下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择业范围会被严格限制,随意跳槽极易被判违约,承担高额违约金职场无小事,法律条款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懂保护自身权益,规避用工法律风险💡
发布于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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