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川商才
07-03 · 凌川商才
公民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相关机关必须依法处理,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然而现实中,不少人感慨“监督难、举报险、维权空转”:举报信息泄露遭报复、材料被转回被举报单位“自查自纠”、问题久拖不决……这些痛点直指制度落地的堵点。保障百姓监督权,从来不是出台多少法律条文即可,核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百姓能说了算、能监督、能追责;法律不能只约束百姓,对掌权者“网开一面”,更不能让民众维权“失能”、公权力“放任”。唯有打通从权利宣告到权利保障的闭环,监督权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
发布于 北京
分享
评论
赞
未登录
友善发言
评论
加载中
下载脉脉APP,成就职业梦想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客服电话:400 065 0808
违法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邮箱/客服邮箱:maimai@taou.com
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相关违规信息举报电话:400 065 0808,举报邮箱:maimai@taou.com
个人/企业等被诽谤侮辱、人身权或知识产权等被侵犯、网络谣言的举报地址:maimai.cn/tousu | 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投诉专区
京ICP备12005786号-1copyright©maim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