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生
07-02 · 北京京畿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提议修改法规成立协会“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在一门行业技术时,此规定可用:哪一类协会找哪一类部门主管。在多门行业技术时,此规定不能用。交叉技术是27门行业技术,27个行业,谁作主管单位?交叉技术没有人懂,没有人会,怎么主管业务?老规定遇到新问题。
发布于 北京
分享
评论
1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