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开运
06-30 · 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最高法建工司法解释昨天公布,今天起正式施行。梳理及个要点:1.严打“明招暗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与投标人就工程范围、价款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先签合同后补招标程序的,中标合同无效。2.全面否定借用资质(挂靠),严格追责:各类形式的资质借用协议均无效,出借方主张的“挂靠费”不予支持。出借方不仅无法获利,还可能需对外承担表见代理责任,法院还会将线索移送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若发包人不知情,实际施工人一般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若发包人知情,则可能需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原则上只能向其合同相对方(转包人)主张权利;若转包人怠于行使对发包人的债权,实际施工人可行使代位权。3.背靠背条款:对于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与中小企业约定以收到第三方款项为付款前提的条款,一般认定无效。就这,拿走不谢,雷锋同志接班人,做好事不留名。[社会社会]emoji
发布于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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