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良敏律师
06-29 · 炜衡律师事务所
我来爆个料
1.今天下午刚收到的一审判决书。这个案子虽然直接跳过了仲裁,一审仍然经历了一年半时间。公司当初只愿意给N+1补偿,30多万元,不给年终奖和股票赔偿,这次一审包括年终奖和股票共支持了85万,多争取了50万。2.大家可以查一下,看看国内的这些大厂的股东。大股东是不是都是国外投资机构,什么贝莱德之类?我们国内打工人多拿到50万,国外资本巨头们就少拿了50万。我们之前的笔记总是引用一句话,叫做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打工人996,但是加班工资基本很难拿到。本案中的50万,本身就应该是公司违法裁员应该主动支付的赔偿,可是又有多少离职员工能轻易拿到呢?恐怕绝大多数打工人都是承受不住压力,被迫接受了N+1了吧。3.我们看看本案公司辞退的理由:多次拒绝工作,不服从管理,构成严重违纪。什么不在工位、工作响应慢,拒绝出现周例会、日例会,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等等。所谓的这些不服从,都是在离职协商不成后,公司故意刁难的材料。4.好在本案的结果令人满意。不仅2N赔偿获得了支持,两年的年终奖也获得了支持。尤其是上一年度的年终奖也获得了支持,这个主要是公司犯了一个明显错误,没有将上一年的绩效结果送达给当事人。5.另外,限制性股票也获得了22万元的赔偿,虽然只是获得了部分赔偿,但是比起江浙沪等地的打工人,还是幸福了很多,当然,后期我们还要努力,争取把股票赔偿的比例再多争取一些。
发布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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