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塔律所跳跳爸
06-29 · 天津津塔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
抵押房本和抵押协议为什么没什么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第 402 条,房产抵押权必须不动产登记才算设立,只签抵押协议、留存房本,不产生抵押物权效力。抵押协议仅对内有效,属于双方债权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房主可挂失补办房产证,私自卖房、另行抵押或被法院查封,持房本人无权阻拦。    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欠债被多人起诉、房产拍卖时,只能和普通债主按比例分钱,没法优先拿房款抵债。同时法律禁止流质条款,约定还不上钱直接过户房产无效。      仅能凭抵押合同起诉对方还钱、追究违约责任,无法处置房屋实现担保,这也是押证、签协议难以实现抵押目的的核心原因。
发布于 天津
分享
评论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