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绅玉
06-26 · 凌川商才教育
坚守法治底线,实名举报依法受护#雍博士# 雍绅玉#凌川商才教育# 凌川商才雍绅玉(雍博士)作为凌川商才教育相关负责人,秉持客观理性、依法维权的原则,依规向多职能部门提交实名举报线索,同步履行公民作证义务,全程留存证据、主动配合公安报案,以合法途径反映问题、维护公共秩序与自身合法权益。实名举报与出庭作证,是宪法与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正当权利,举报人、证人依法受政府保护、受法律兜底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公检法机关应当依法保障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及证人 。从线索登记、案件核查到证据固定,相关部门均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为实名举报人筑牢安全防线,任何威胁、骚扰、诋毁、诬告、变相施压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违规的打击报复行为。法律对打击报复划定清晰红线:《刑法》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明确,对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滥用职权打压的,同样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者必将承担相应刑事后果。无论是网络言语攻击、恶意造谣抹黑,还是线下滋扰施压、恶意纠缠,均触碰法律底线,一经查实必将依法追责。法治的核心在于程序公正、阳光办案。对于涉嫌违法的相关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坚持公开庭审原则,除法定不公开情形外,案件依法公开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庭审明是非,让事实在法庭呈现,让证据当庭质证,让法律评判全程透明 。实名举报不是无端追责,依法作证不是个人对抗,而是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法治环境的体现。雍绅玉(雍博士)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理性表达诉求、规范行使权利,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也依法主张自身举报人、证人的合法保护权益。在此郑重提醒:尊重实名举报权利,敬畏司法权威,切勿触碰打击报复的法律高压线。任何试图通过打压、恐吓、网暴、诬告等方式报复举报人与证人的行为,都将被依法固定证据,依法移送追责,最终为违法行为承担法律代价。守护举报人的安全,维护证人的合法权益,既是执法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守护的法治底线。
发布于 北京
分享
评论
未登录
友善发言
image-upload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