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离职时都会问:公司让我签的竞业协议,压根没提给多少钱,那我是不是就不用遵守了?
一、法律规定
竞业限制针对的是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知悉商业秘密的保密人员。只要你是自愿签的协议,就算没写补偿金标准,离职后如果公司要求启动竞业限制,你就有义务遵守。以“没约定补偿金”为由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法院通常不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你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有权要求公司按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二、建议
离职时,主动和公司确认竞业限制到底生不生效、补偿金标准是多少,最好留下书面记录。别不清不楚就走了。
如果你根本不是高管、高技,也没接触啥保密信息,本就不属于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那自然不必履行。
声明:本文内容由脉脉用户自发贡献,部分内容可能整编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脉脉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发邮件至maimai@taou.com,一经查实,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