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提前退休政策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和社会上很多人都在为之努力,包括很多代表委员也在发起提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残疾人提前退休的必要性,为政策早日落实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
我国现行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国务院在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规定的,文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
另外针对特殊情况也有规定: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并累计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缴纳养老保险加重残疾人负担
残疾人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还需要缴纳和健全人同样水平的养老保险,负担比较重。提前退休政策如果能够实施的话,将会大大降低残疾人的生活负担。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单位缴纳工资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个人缴纳算下来一个月也有几百块了,对于本就不是很富裕的残疾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残疾人的寿命没有健全人长
我国残疾人口尤其是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较健全人口短,很多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在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情况下交纳了养老保险,却因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和自身寿命的限制,还没能享受到养老金就已经去世了,给残疾人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根据一份2011年完成的北京市残疾人健康状况与生命周期的调查表显示,北京市残疾人口预期寿命为44.5岁(标准误5.4岁),远低于调查当时总人口预期寿命73.8岁。显然这种情况下,再根据健全人的标准去制定退休政策,对残疾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缴够年限就能退休
国家应尽快修订出台新的残疾人退休政策,对残疾人退休和领取养老金条件不做一刀切式限制,对工龄满10年,并缴纳10年以上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在自愿提出退休申请的前提下,经由劳动、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并享受全额基本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