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登录 / 注册

上市公司董事会之定期、临时会议

头像
高景言
2021-04-22 · 律师
上市公司董事会之定期、临时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应该说,上述规定,并没有如《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述,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表述。只有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表述,没有董事会“定期会议”的表述。 上市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明确的表达,出自于2006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第三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第八条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年9月30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而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该条没有明确写明“定期会议”,仍然沿用的《公司法》的表述。 上市公司的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也基本沿用“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也有的直接写明每年召开x次。 一般而言,每年的第一次定期会议好确定,一般就是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而对于第二次定期会议,何时召开,由于法律及证监会、交易所没有明确规定,且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并没有注明定期会议还是临时会议,所以很难判断公司是否召开了第二次董事会定期会议。 所以,要想查明一家上市公司是否满足每年至少两次董事会会议,如果会议决议没有注明的话,那就得看会议决议中载明的会前通知时间是否满足“10日前”的要求,如果满足,那就可以视作定期会议。因临时会议一般通知时间均少于10日。 经登陆巨潮信息网站查询,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公告的会议决议中,有的表述为“第x届董事会xxxx年第x次定期会议”、有的表述为“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定期会议)”、有的表述为“第x届董事会第xx临时会议”。有的公司定期会议注明,临时就不再注明了。 如果上市公司每年召开2次定期会议,最好是董事会审议年报和半年报,这样就是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算临时会议。当然,如果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定期会议的时间、次数,则按章程办理即可。 如果仅仅是上半年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而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再没有“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的董事会会议,那么该公司的董事会就存在瑕疵,公司治理就存在问题。 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高景言
上市公司董事会之定期、临时会议脉脉
阅读 5
声明:本文内容由脉脉用户自发贡献,部分内容可能整编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脉脉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发邮件至maimai@taou.com,一经查实,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推荐
最新发布
大家都在看
热门人脉圈
    头像
    我来说几句...
    脉脉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