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和一个律师朋友聊天,他帮几个杭州的粉丝处理劳动仲裁案子,明显感觉到仲裁委的裁判尺度在收紧。不是说不保护劳动者了,而是现在更讲究"程序正义"和"实质证据"。说几个你们可能不知道的变化:
1.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开始卡上限
去年有个案子,当事人月薪5万主张按实际工资计算补偿金,结果仲裁委直接引用《劳动合同法》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杭州2024年社平工资是8020元,三倍才24060元,比他实际工资少了一半多。很多人还在傻傻按实际工资主张,其实早就该调整策略了。
2. 电子证据必须原始载体
上个月有个粉丝被违法解除,拿着手机录的谈话录音去仲裁。结果对方律师当庭要求出示原始手机,粉丝因为换了新手机没保留,录音直接被排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电子数据要提供原始载体。建议你们录音后千万别删聊天记录,最好再用公证云做个存证。
3.加班费主张要有完整证据链
现在光靠考勤记录很难赢。有个案子当事人提供了加班审批单,但仲裁委要求同时出示:1)加班工作成果 2)主管确认邮件 3)加班时的监控录像。依据浙高法〔2022〕152号文件,单一证据不能单独认定加班事实。建议平时加班就养成发工作邮件的习惯,末尾加上"本次加班已完成XX工作"。
4.调解阶段出现新机会
发现个有意思的现象:现在超过50万的赔偿诉求,仲裁委反而会主动压企业调解。因为根据杭州中院最新会议纪要,高额仲裁案件可能触发企业破产审查,仲裁委会更倾向促成调解。有个粉丝的案子原本主张82万,我们调整策略先要60万,最后企业当场支付55万和解。
劳动仲裁看似简单,但每个环节都可能埋着坑。最近帮个粉丝追回23万补偿金,关键就在于仲裁前做了证据保全公证。如果你正在遭遇劳动纠纷,建议先找专业律师做次证据评估,很多败诉案其实输在准备阶段。
声明:本文内容由脉脉用户自发贡献,部分内容可能整编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脉脉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发邮件至maimai@taou.com,一经查实,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