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vs US GAAP - Difference and Comparison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于2001年作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的一个部分而成立。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是由IASB起草的。虽然IFRS是国际会计准则,但IFRS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binding)。相反,IFRS更多时候只是作为一项标杆(benchmark)被诸多IASB成员国起草本国准则时用来做参考。所以,IFRS考虑到不同成员国经济、文化环境的不同背景,是一种principle-based standard,即大方向上的原则性规定和指南。
US GAAP(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由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经过了6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US GAAP可以算是一个国际上最为复杂的会计准则系统。
补充: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CAS)同时参考了IFRS、主要国家(like US)的GAAP,并保留了自身情况综合制定的一个准则,但总体还是朝趋同方向发展,鉴于UK曾经的影响力和一直以来的推广,目前已有 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不同程度采用IFRS或与之趋同。
IFRS(principle-based)的规定较为宽松灵活,更注重实质重于形式,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要求更高。US GAAP(rule-based standard)的要求更为细节化、严格而保守,注重形式重于实质。
IASB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一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ISAB和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紧密合作,以协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IFRS与US GAAP的一些主要项目差异如下:
1、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确认。IFRS允许使用完工百分比和可收回成本法确认收入,禁止使用合同完工法。US GAAP允许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合同完工法。
2、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与价值,重新估价。IFRS规定,研发成本费用化,但是对未来开发成本可以资本化,并在该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内摊销;如果无形资产在活跃市场中交易,则允许对该无形资产进行重新估价。US GAAP则规定,研发和开发成本一般情况下计入费用,不得资本化;也禁止无形资产进行估价。
研发成本资本化的前提条件,是以下条件均被满足:
1)完工该项目在技术上可行
2)公司具备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的能力
3)公司计划完工该项目
4)为完成该产品的开发,有充足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可用
5)能可靠计量在资产开发期间可归属至该资产的支出。
3、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IFRS禁止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US GAAP允许采取后进先出,存货按成本与市场孰低计价。
4、存货账面价值的下降:IFRS规定若导致存在存货减值的因素不复存在,则以前确认的存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US GAAP规定存货的任何减值将形成新的成本基础,不得转回。
5、长期资产的重新估价、折旧以及借款成本的资本化:对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IFRS规定可以进行重估值,用公允价值或历史成本计价。US GAAP要求必须采用历史成本,禁止进行重新估价。
6、资产减值,包括减值损失的确定、计算与转回:IFRS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且大于公允价值与出售成本之差时,应确认资产减值损损失;当减值资产的价值恢复,资产价值可以冲回,但不得超过资产原来的账面价值。US GAAP则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未贴现)时,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当减值资产的价值恢复,资产价值不可以冲回。
7、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异常项目和权益变动:IFRS规定,异常项目不需要列报;权益变动在单独报表中列示,在附注中披露,或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并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列报。US GAAP中规定,异常项目是指异常的和很少发生的项目,需要列报;权益变动在附注中或单独的列表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