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常购买的清凉防暑饮料,会计竟然错误地计入“职工福利费”!
2019-06-14
大热天的公司经常给室外工作的职工买点清凉饮料防暑,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一老会计竟然不会做账
今天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公司给室外工作的职工经常买的清凉饮料防暑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
二防暑饮料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答复:
应该计入劳动保护费。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2000元
贷:银行存款 2000元
三什么是劳动保护费?
①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四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
第十五条 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五提醒
公司为员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准备的白糖、绿茶等清凉饮品和解毒剂,准确的说应当归属于劳动保护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并且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文转自郝老师说会计;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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