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复杂而又尴尬。股权分配不得当的后果有多严重?尤其是夫妻创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分不好,最后就是反目成仇。那么,夫妻合伙创业,该如何设计股权呢?
夫妻型企业如何合理的设置股权
夫妻共同设立及经营公司时,必然存在一个股权分配问题,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往往没有进行任何约定,为了避免纠纷,笔者提供如下几个应对之策仅供参考。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怀爱与诚
1.直接控股。涉及到公司的股权分配问题了,就需要提到前文所述的几个比例67%及51% 。
51%为相对控股权,67%为绝对控股权。也就是说持股67%的股东对公司一切重大问题有绝对决定权,在该股东作出决定后,剩下33%持股人的意见是无效的。持股51%对公司绝大部分问题都能做决定,除了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
简单粗暴来说,如果一方的持股比例能够设置在67%以上,就必须持股67%及以上。那么对于夫妻二人创立的企业,比例分配上也能依照此做法为最好,在发生分歧时,能由一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避免出现无法决策导致公司僵局。
2.从股权结构角度讲,夫妻共同持股占公司股权的100%这种高度集中模式,是目前很多公司的常见现象,但往往此种模式存在很多缺陷,例如公司治理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缺乏风险意识、以情感而非制度决策重大事项等。
3.从股权配置上讲,如上文所述,一方的持股比例最好设置在67%及以上,如果一方持股33%以上,可能会存在重大事项被一票否决的隐患。
4.投票表决权控制。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基于夫妻感情,夫妻二人在婚后共同创立公司,夫妻二人各占50%的股权比例,一旦夫妻二人日后离婚,将会存在财产分配问题,还有可能陷入公司控制权之争。
5.协议约束。如果是夫或妻一方在结婚前创立的企业,其所持有的股权属于婚前财产,建议在结婚时即签订《婚前协议》,约定股权分配以及投票权归属,确保婚后公司控制权清晰。在起草协议时重点应包括,一方面约定离婚时可回购股权,此种设计是假设股权认定为婚内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权;另一方面约定对方只享有股权的收益,但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以上的处理方式既可以保护股东与公司利益,也更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配偶之间的博弈。
6.架构控制。为夫妻企业设置金字塔股权结构模式,从而分散股权风险,通过控股母公司,多层次控制众多子公司和孙公司,呈现多层级、多链条的控制结构,最终可以形成一个包含许多关联公司在内的金字塔式的股权结构。
合伙创业的夫妻如何来合理分配股权呢
第一种就是夫妻创业一方负责守业,也就是说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候,夫妻一方退出,又主导一方带领企业继续前行。比如说张英和马云夫妇呢就是这样做的。自创业之初呢,张英就一直支持丈夫马云身兼公司职员和保姆,同时帮助马云料理好了家务事。后来甚至做到了阿里巴巴中国事业部的总经理的职位。而在阿里巴巴上市前呢,张英却在马云的劝说下退出了公司,并且放弃了阿里巴巴主要股东的身份。当然马云也没有辜负张英的期望,成功带领阿里在美国上市,目前市值超过了四千七百多亿的美元。这对夫妻双方来说呢都是一种共赢的局面,这是第一种解决方法。了解更多请移步公众号怀爱与诚
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合理分工。也就是说,如果当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而夫妻双方都不予退出的时候呢,就会选择这种方式。比如说创办SOHO中国的潘石屹和张欣,在创业过程当中也曾。度出现严重分歧,甚至也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不过庆幸的是呢双方找到了一种解决之法。潘石屹擅长商业谈判,就负责公司的销售推广和政府关系。张欣出身华尔街,就负责公司的建筑设计和资本市场,通过各自发挥几层分工合作化解了这一矛盾。
第三种也可以这么做,夫妻一方守业,另一方呢二次去创业。也就是说前面如果两种方法都不合适的话,那么让夫妻一方守业另一方呢去开辟新的战场,或者选择更好的一种创业,也可以是一种解解决方法。
比如说创业夫妻党唐延和张四川在陌陌发展进入正轨之后,妻子张四川呢就选择离开了公司,开启了他的二次创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合伙创业企业都能妥善处理好双方的分歧。
由此可见呢,夫妻之间的股权该怎么设计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企业由谁来主导呢最好应该由谁来多出股份,这大概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股权设计方式了。